发布时间
2014
10/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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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系深化综合课程改革 实施“三定”目标管理

 

        综合课程是全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体现,是我校适应学生需求而进行的分类培养模式。根据学校顶层设计,综合课程分为就业和学业深造两个方向。近年来,随着建筑学、土木工程专业的开办,基于就业的综合课程建设成为我系综合课程的重点教学环节。为让学生了解就业环境,帮助学生顺利就业,10月10日,我系选派2010级建筑学专业17名学生,分别奔赴滨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、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、滨州市广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家单位开展为期半年的顶岗实习活动。
        我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精心组织,明确分工。成立了以系主任为组长,教学科研科、学生科、建筑工程技术中心组成的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对顶岗实习的总体筹划、实习单位联络及全面督察等,出台了建筑工程系顶岗实习管理办法。管理办法对学生实习目标、任务、组织与管理、工作程序等做了明确要求,提出了“三定”的工作要求,即定岗位、定任务、定成果。定岗位即根据培养目标要求,为学生确定一个与专业相关的工作岗位;定任务即依据专业实习大纲,确定工作岗位应完成的任务、目标;定成果即实习结束应完成一项企业真实环境中的建筑、工程设计作业或研究报告等。
        为防止实习流于形式,我系专门召开顶岗实习动员大会,精心设计了顶岗实习手册。顶岗实习手册设计了18周的工作日志,工作日志要求记录到每一天,实习结束必须完成一篇实习报告,撰写实习总结。最后,实习单位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给出综合鉴定并评分,作为该课程的最终考核成绩。
        此次顶岗实习,使学生能将所学专业知识与能力和生产实际相结合,真正实现了学生在校期间与实习单位、工作岗位的零距离接触,真正做到了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,从根本上提高了我系的人才培养质量,为学生今后的就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